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杭州市区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2026—2028年)。


(资料图)

此次补助适用对象如下:

淘汰补助和首年淘汰奖励对象为:2026年3月4日(不含)前登记在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等十个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国四、国五排放阶段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五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更新补助和首年更新奖励对象为:符合淘汰补助对象要求的车主,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十区范围内新购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以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使用氢、甲醇等非传统化石能源)货车。

此次补助情形共分为两种,分别如下:

情形一:提前报废,予以淘汰补助。

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十区范围内办理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可领取淘汰补助。

情形二:提前报废并新购货车的,予以淘汰补助和更新补助。

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十区范围内办理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登记手续并新注册登记新能源货车的车辆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可领取淘汰补助和更新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间对国五柴油货车进行淘汰更新的,在淘汰补助和更新补助基础上,再给予首年淘汰奖励和首年更新奖励(仅提前报废的,给予首年淘汰奖励;报废并新购的,给予首年淘汰奖励和首年更新奖励)。其中,首年更新奖励还需满足2027年9月30日前车辆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累计使用不少于30天的条件。

补助标准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淘汰补助标准

2.更新补助标准

3.首年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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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补助政策自2026年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原文件如下: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 老旧柴油货车 新能源货车 电动重卡补贴